《人民日報》:決不允許用中國的技術遏制中國發(fā)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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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發(fā)改委對外公布,正牽頭組織研究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。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,是我國經濟社會發(fā)展的內在呼喚,也是更有效預防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的重要保障。 新中國成立70年來,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,我國在航空航天、高鐵裝備、移動支付、5G等領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重大創(chuàng)新,一批技術成果在國際上進入并行、領跑階段,已成為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科技大國。 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,是國際通行做法。國家技術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。當今世界,經濟全球化勢不可擋,各國深度融入全球產業(yè)鏈,但沒有一個國家因此忽視本國的經濟安全。中國也不例外。 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(yè)變革蓬勃興起、國際治理格局深刻變化的背景下,必須始終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,強化經濟安全保障,加強對我重大技術突破的保護和對外技術出口管制,保障我國技術經濟安全。要堅持底線思維,認真抓好技術安全防控各項工作。根據《國家安全法》,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,將為我國加強自主創(chuàng)新能力建設,加快發(fā)展自主可控的戰(zhàn)略高新技術和重要領域核心關鍵技術,構筑強有力的“防火墻”。 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,并不意味著中國開放的大門會關上、合作的步伐會放緩。中國是國際技術合作的受益者。中國創(chuàng)造經濟騰飛奇跡的重要原因之一,就是堅持自主創(chuàng)新與引進消化吸收再創(chuàng)新兩種路徑并行。作為多邊貿易體制的堅定捍衛(wèi)者、擴大對外開放的篤定踐行者、“一帶一路”建設的倡導者與推動者,與世界各國加強技術合作,實現(xiàn)共贏共享,中國一如既往、堅定不移。 但是,合作是有原則的。中國決不會以犧牲別國利益為代價來發(fā)展自己,也決不允許某些國家利用中國的技術反用于遏制中國的發(fā)展,打壓中國的企業(yè)。建立國家技術安全管理清單制度,不會損害開放公平的投資環(huán)境,表明的是我國捍衛(wèi)國家核心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堅定決心! (人民日報(2019年6月9日第03版)作者:楠溪,原題《筑起技術經濟安全“防火墻”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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